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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污辱女人為能事的男女警察

文/清溪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共針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刑罰有多少種,真的難以統計,主要是因為相當一部份刑罰起不出名字來。惡人們可以隨意地折磨這些修煉人,他們使用的刑罰連他們自己都起不出名字來。例如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坐刑」。

當然,這個名字是筆者根據警察具體實施刑罰時的特點所起。據明慧網報導,中央民族大學文傳學院女教師梁波,在海澱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六月十八號,女警察董永平逼迫梁波穿囚犯的號服,梁波以穿號服沒有法律依據為由拒絕。董永平就對她拳腳相加、謾罵侮辱,不讓她睡覺,並強迫穿號服。一百五十多斤的董永平竟喪心病狂地坐到梁波胸部,強行剪去她的頭髮;並用左腿壓梁波的胸部,導致梁波胸腔軟肋骨斷裂出血。

這樣的刑罰說出去人們都很難相信,一個女警就真的那麼殘忍嗎?你是女人,對方也是女人,你怎麼就那麼忍心地坐在她的胸部?還單腿跪上,致使她胸腔軟肋骨斷裂。這個女警怎麼會如此的凶殘和沒有人性?

梁波作為一名大學教師,應該是受社會尊重的人。即使在看守所,也不應該受到如此野蠻的迫害,然而這樣的事發生在中國的監牢好像再正常不過了。文革時的張志新不也是中共遼寧省委的機關幹部嗎?可是她照樣遭犯人姦污,處極刑前還特意割斷了她的喉管。今天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這些緊跟中共的惡警們哪管你在社會上的身份,入了看守所,管你合法還是非法,你就是他砧板上的肉,想怎麼剁都行。

這也就是說,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根本不講其社會地位和身份。這和中共歷次運動中把人打成專政對像後的對待是一致的。劉少奇是國家主席,可是一經打倒,他比普通犯人受到的刑罰還要大。今天對待法輪功修煉人也是一樣,哪管你是大學教師,哪管你是女人,對你就是要用刑。所以,董永平就能夠肆無忌憚地坐在梁波的胸部折磨她。

我們說一個女警察坐在女人身上是凶殘,那男警察要坐在女人身上又算甚麼呢?

梁波的律師介紹說:「在洗手間裏面踩住她的小腿,讓一個男的胖子坐在她的肚子上面,坐了一個多小時,她的腿就麻了,然後腿就一直有問題。」

這個胖子是誰?在看守所裏除了警察可以自由活動外還能有誰?這個男胖警察為甚麼能夠坐在一個女人肚子上?他不是變態嗎?他還有一點人性嗎?他坐在女人的肚子上幹甚麼?不就是在享受折磨女人的滋味嗎?在他的意識中肯定有這樣邪惡的思想:你不是漂亮嗎?你不是個女人嗎?你不是有身份嗎?我就坐你肚子上了,我就污辱你了,你能怎麼著?還是老子有能耐!

所以,我們看到的不只是這個男人的邪惡與無恥,更看到了他卑鄙的靈魂。他以為坐在女人肚子上就能獲得滿足,而且長達一個多小時,他完全被自己的無賴陶醉著。這樣的人還是人嗎?真是徒披一張人皮!

值得說明的是,梁波被劫持在看守所,此時的她,就是按中共的法律來講,在未被法庭審判之前,她還不是個犯人。她即使是一個犯人,中共的法律上講也是要尊重犯人的人格尊嚴的。因為尊重犯人人格的意義也是在維護著警察做人的良知。可是,海澱區看守所的這兩個男女警察竟然都如此的邪惡,以污辱女人為能事,也說明中共的法律不過是個騙人的幌子。警察們一屁股坐下去,受害的可不只是大法弟子,那是對所有女人的污辱!他們坐下去的同時,也把自己做人的底線徹底丟棄。

發稿:2010年09月23日  更新:2010年09月22日 23: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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