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5/湖南黃朵紅被非法庭審-律師要求無罪釋放-272100p.html

【字號】

湖南黃朵紅被非法庭審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點左右,湖南湘潭市雨湖區法院在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黃朵紅非法開庭。來自北京的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官當庭無罪釋放黃朵紅。法官稱要向上級彙報再做決定。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晚上七點多,正在耒陽市法輪功學員熊秋玲家做客的黃朵紅,被撬門入室的衡陽市國安、耒陽市「610」和蔡子池派出所等幾十名惡警綁架。當時黃朵紅為避免遭中共綁架而被迫離家,在外漂泊已七年之久。黃朵紅被湖南省衡陽市國安帶離耒陽市,後被非法關入湘潭市看守所,五個多月後遭非法庭審。

所謂的法庭內只有法官、檢察官、法庭人員和辯護律師,旁聽者只有黃朵紅的母親、弟弟、妹妹三人,其他親朋好友都被擋在看守所的鐵門之外。黃朵紅在非法關押期間,家人一直不能相見,甚至在黃朵紅的父親彌留之際要求見女兒最後一面,也被中共警察無人性的拒絕。這次黃朵紅的母親在法庭上見到女兒消瘦虛弱的身體、穿著破爛的衣服和鞋子,心痛的流下眼淚。

黃朵紅在法庭上作陳述時,義正詞嚴的指出,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來自北京的張律師為她進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整個過程,全場鴉雀無聲。非法庭審結束後,有法庭人員私下指著辯護律師、伸出大拇指說:「他們講得太好了。」對於辯護律師要求當庭無罪釋放黃朵紅的請求,法官表示要研究研究,向上級彙報再做決定。

黃朵紅曾多次遭綁架

今年四十二歲的黃朵紅,曾在湘潭市雨湖區經營一家文具店,因尊崇「真善忍」的原則,誠信經營,生意一直不錯。黃朵紅處處事事先考慮別人,在家,她是一個好妻子、好兒媳、好女兒,孝順雙方父母,贍養老人,幫助關心弟妹;平日裏,她樂善好施,經常幫助家境貧寒的學生,送錢送物;她也多次拾到貴重物品和錢資如數歸還給失主,從來不要任何回報。所有這一切,對於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來說,是平常不過的事情,每一名真修者都在每日的生活中身體力行的實踐著「真善忍」的理念。

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後,黃朵紅曾數度遭到非法關押、拘留。她曾去北京為法輪功講句公道話,遭到惡警綁架、關押、毒打。

二零零一年,黃朵紅被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她不願屈從違心地「轉化」,遭受了殘酷的身心摧殘:被惡徒用抹布堵嘴、猛抽耳光,被猛踹下身、蹬壓腳趾等折磨。在勞教所惡劣的環境下,她身上長滿膿瘡,痛癢難忍。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黃朵紅家中多次被中共惡警非法查抄,價值九千元的電腦和許多值錢的私人物品都被警察掠走。

黃朵紅的家人也因此受到身心重壓。二零零四年,在湘潭市六一零和當地警察的暗示、恐嚇下,黃朵紅的丈夫與她離婚,法院在未經黃朵紅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單方判決家中所有的存款、房子、貴重物品全歸男方所有。

二零零五年四月,湘潭市「610」惡警綁架黃朵紅沒有修煉的弟弟作為人質,最後敲詐了五萬元現金和五萬多元的物品,及價值六千多元的摩托車等等。

十三年來,黃朵紅幾經迫害,被迫離家出走,輾轉異地七年多。現在中共警察又將她綁架,還企圖對她進行非法判刑。

中共對法輪功的造謠、誣蔑,現在已不能欺騙所有的百姓了。最近,明白法輪功真相的有良知的世人、親朋好友近百人聯名,強烈要求當局無條件釋放黃朵紅。

希望參與迫害的各級610和各級公檢法司人員,儘快醒悟,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是天理。時間不等人,希望你們儘快做出明智的選擇,為自己留條後路,為家人留下未來。

發稿:2013年04月15日  更新:2013年04月15日 0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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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公訴人的開庭犯罪表演給誰看?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通過近期報導出來各地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過程中,法院絞盡腦汁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目的是甚麼呢?從律師的無罪辯護中檢察官、法官們逐漸知道,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開庭完全是犯罪行為,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編造、構陷的證據牽強附會,甚至是可笑的,法官們也失去了往日的自信,無賴的言行越來越多,明知犯罪還肆意妄為,他們到底表演給誰看的呢?

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非法組織的人員在庭審後大言不慚地說:「法輪功的案子我們已經說了不算了,判多少完全是法院說了算,我們只是通過監控器觀看庭審現場」。實際上,在中共獨裁控制下的大陸,檢察官、法官們都知道在他們的背後一直有六一零、政法委在操控著他們,還有中共的黨務人員對他們進行所謂邪惡黨性表現的評定,一招不慎或者一言不慎都會給他們自己帶來滅頂之災,他們的「政治前途、仕途和財富」可能立即化為雲煙,在這樣的壓力下直接導致檢察官、法官要麼淪為傀儡和犬儒,要麼成為幫兇,原本想冠冕堂皇地用法律迫害法輪功學員,但是面對正義律師正氣凜然的辯護,檢察官、法官狼狽不堪,為了維護所謂的面子,為了表現他們的立場,表現他們的黨性,只好撇開法律,變成痞氣十足的流氓。所謂的法庭質證完全是走過場,不是被法官藉機打斷,就是公訴人顧左右而言他,用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公訴人謝德祿的話說就是:「你不承認,我就硬砸給你」,金川區法院法官程光在開庭前卻對法輪功學員說:「不准在法庭上亂說,否則……!」

下面我們看一些可笑的證據都是甚麼樣的

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判決書【2012金刑初字第66號】第8頁有述:電子證據工作記錄,電腦中有加密系統教程,刻錄軟件Nero9,無影無蹤數據擦除軟件,虛擬容器軟件(也就是虛擬機軟件)被冠以「反取證軟件」,「加密軟件的動畫教程是違法犯罪的證據」。
金川區檢察院起訴書【金區檢刑訴字[2008]10號】中有述:經金昌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檢查後,用Burn Process completed SuccessFully檢索成功刻錄光盤58張,編輯修改過的含有「金昌」「大法」「綁架」「邪惡」「退黨」等信息47條。

當法輪功學員到派出所索要被非法抄走的電腦時,金川路派出所的警察聲稱:「因為你的電腦中有無影無蹤軟件,所以不能還給你」。

本來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所謂證據是非法的,但是經過金昌市市委、政法委批准的就是合法的。安全局勾結中國電信部門,對法輪功學員的上網情況進行監控,甚至通過遠程控制,植入木馬程序,獲取非法證據。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左右,有五個不明身份的人在法輪功學員王樹申的家翻箱倒櫃,王樹申問他們是誰?他們說是警察,王樹申讓他們出示搜查件,他們沒有出示,王樹申讓他們出去,並警告他們這是違法的行為,他們才出示警察證,立即強行把王樹申背銬起來,繼續搜查,直到下午四點多,才把搜查證拿來,王樹申拒絕簽字,警察就舉著攝像機對著搜查證攝像,想以此證明他們的行為是合法。

在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樹申的現場,公訴人趙凱說:「提取了法輪功學員王樹申的電腦上明慧網的記錄一百九十多次,《明慧週刊》由蘭州警察技術學校進行了鑑定,是王樹申的打印機打印的」。當律師對公訴人提供的所謂技術鑑定提出質疑,要求提供鑑定書的鑑定號時,公訴人趙凱緊張的不停擦汗,一直沒有回話。

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鏈條中充當了隱秘的一環,所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為迫害提供各種網絡和電子證據,隨意性極大,證據不夠,一本書就論頁計算,還不夠電子書就論字節計算。湊夠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中的數目,湊夠「六一零」期望的嚴重程度,他們就會得到榮譽和金錢。

面對如此尷尬的困境,大陸的法官檢察官們為甚麼不反思一下,為甚麼不尋找一條脫離困境的明智之路呢?這裏我們先介紹兩本書給你們看一下《九評共產黨》和《解體黨文化》。再推薦翻牆軟件建議你們使用一下,看一下沒有被過濾的真實信息,真正認清你們所處的困境。最後給你們指出一條明智之路就是,立即停止任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為,聲明退出中共的一切組織,徹底從黨文化的桎梏中解脫出來。

金昌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也稱金昌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
劉長福 13519451299
張 舒 13830554165
徐時漢 15097027805
許立信 0935-8396047 13830563800
金川公安分局
網絡安全保衛支隊
鞏海龍 13830586911

發稿:2013年04月15日  更新:2013年04月15日 01: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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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多名百姓被綁架 黑龍江省長是元凶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此前十幾天時間,黑龍江省依蘭縣及周邊地區發生多起警察暴力入室綁架案件,據悉已有五十多人在綁架後失蹤。截至四月三日綁架事件仍在持續,仍有匪徒公然在百姓家門口砸門和堵截。參與綁架的警察宣稱他們是受「黑龍江省省長」指使。

依蘭,素以歷史文化名城著稱,它曾是滿清發祥地,又是北宋徽、欽二帝「坐井觀天」的軟禁之地。在這古樸文化承傳的地方在人們的心中是美好和值得記憶的地方。近日,依蘭百姓在這裏生活覺得非常害怕。

惡警如土匪 抓人又掠財

初春三月的依蘭晚上六點天已經黑了,勞碌了一天的人們回到家中,開始休息和放鬆。這種平靜和安詳在三月二十九日這天被打破,人們被暴烈的砸門聲驚擾,有的家被匪徒砸開門,他們在進門後宣稱:「我們是警察!」但沒人穿警服,也沒人敢出示自己的證件,更沒人敢表明來意。他們進門後就是公然掠奪財產和綁架人。這就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中共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最常見的場景。

據悉,當天晚九點多,依蘭縣公安局、方正縣公安局統一行動,對依蘭縣內、達連河鎮、三道崗鎮、道台橋鎮、團山子鎮,按事先擬好的名單瘋狂抓捕。

團山子鄉的六十九歲的姜連英,在三月二十九日晚被綁架失蹤後,據說四月一日下午就被劫持到哈爾濱。她的一百多歲高齡的老母親、家中身患重病的丈夫無人照顧。老母親自從姜連英被綁架憂心如焚,三天三夜沒吃一口東西。據悉,團山子鄉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法輪功女學員小張三月二十九日晚上十點鐘回家時被綁架,邪惡的警察們將門玻璃砸個粉碎,搶走兩台電腦,三台打印機,一台刻錄機,三部手機,電子書等大量個人物品,裝了兩麵包車才逃跑。她不修煉的丈夫被暴打後,也被綁架到公安局非法審訊,第二天才放回。警察們從邱宇芹家也搶劫一台電腦。

三月二十九日,方正縣沙河子村的孫文福被綁架,方正國保與方正分局近二十警察,又闖到暫住達連河鎮的孫文福的女兒孫麗麗居住地,四月六日把孫麗麗綁架走,並搶走孫文福準備給女兒結婚的陪嫁錢一萬元。孫文福的兒子孫春雷在方正店裏也被綁架。

法輪功學員對警察綁架行為不予配合,惡警們就持續不斷的騷擾。截至四月三日,警察們還在法輪功學員張國棟、張麗珠家二十四小時包圍和連續砸門,周圍的居民的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從三月二十九日到目前為止,已知姓名的被綁架的依蘭縣法輪功學員有:莫志奎、費淑芹、左振岐、陳豔、徐峰、倪春燕、張敬娟、杜靜、吳英秋、姚玉蓮、唐立飛、李大鵬、李豔豔、史榮先、張久慧、段淑岩、邢老九、邱宇芹、鄭臣、汪家榮、姜連英、侯桂香、呂鳳雲、王海峰和他的母親、嬸嬸等。其中:史榮先、張久慧、邢老九、侯桂香及王海峰和他的母親、嬸嬸等七人已被釋放;費淑芹、李大鵬、李豔豔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看守所,費淑芹已被送往依蘭縣醫院搶救兩次;至少有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轉到哈爾濱市看守所。

同一時間被綁架的其他縣法輪功學員有:勃利縣的張金庫(音)、劉鳳成(音);通河縣的閆方軍、黃鳳雲、張孝林、徐淮安、穆召軍和隋姓女法輪功學員、張姓法輪功學員;方正縣的孫麗麗、孫春雷、孫文福(孫文富)、李冬梅、劉金英以及曾經修煉過法輪功的王子軍、博貴友等,據當地居民說,還有一名方正縣沙河子港務局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除此之外,一些法輪功學員因警察綁架未遂,被迫流離失所,眾多法輪功學員被嚴重騷擾。

三月二十九日晚,方正縣國保去沙河子的王洪珍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及當時被他們砸壞的大鍋天線。王洪珍沒修煉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煉功後就症狀全無,身體完全恢復正常狀態。面對一群入室搶劫警察的暴行,當時被嚇得抽搐心臟病復發,方正警察怕出人命承擔責任,叫來120救護車。

三月二十九日晚,不法警察到翟厚誠(二翟子)家騷擾。翟厚誠沒修煉前被白草耙子叮咬過(帶劇毒的飛蟲,一旦被這種飛蟲叮咬後會致命),修煉後雖然保住一條命,但是身體處於不正常狀態,行走不便,並且眼睛、面部、頭、四肢和整個身體沒有規律地顫抖、吐字不清,沒有勞動能力。就在這種情況下,方正縣國保警察還入室騷擾。

三月二十九日晚,不法警察到於連河、張立梅家騷擾,兩三天後又去李紅梅家、於連河家騷擾。

三月二十九日晚,不法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李湘琴家企圖綁架,李湘琴走脫。

四月一日、二日,方正縣公安局警察連續兩天晚間,手持電筒,翻跳杖子,進入院內,企圖抓捕法輪功學員於連和。於連和當時不在家,惡警綁架未遂。

近五十名百姓被警察綁架後失蹤,家人沒有收到來自警察的任何法律手續或通知。

黑省省長是元凶

據悉,事情的起因是二零一三年新年,黑龍江省省長到各地視察,途經哈爾濱市依蘭縣及周邊時看到法輪功學員告訴世人的真言「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條幅,大為「震怒」,下令調查。於是黑龍江省公安廳技術處利用科技手段,秘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手機定位、蹲坑。綁架行動控制非常嚴密,普通參與的警察事先不知道迫害的是法輪功學員,綁架實施過程中才知道的。

事發之前,黑龍江省公安廳和哈爾濱市六一零、哈爾濱市公安局已經到依蘭縣多日,他們事先綁架了一位方正縣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想查出條幅的來源。之後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晚六點依蘭縣及周邊方正縣、通河縣等地公安局、派出所同時統一行動,黑龍江省公安廳技術處處長親自到依蘭縣指揮,通過特務手段獲取手機號碼的法輪功學員每半個小時一次跟蹤定位,不知道手機號碼在家附近蹲坑,當晚綁架三十多人,之後的連續綁架有五、六十人。截至四月三日,大多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看守所,有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哈爾濱非法關押,其中鴨子圈看守所非法關押八人,包括一個方正縣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公安醫院後面的看守所非法關押七人。據悉,對這些法輪功學員,有的被非法關押十五天,有的至少要被非法判刑半年。

今年年初中共邪黨宣布取消勞教制度,但是對法輪功學員可以肆意使用的非法勞教制度,現在轉變成直接非法判刑。

目前,綁架還在繼續。

參與迫害責任人:

'原黑龍江省省長,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轉任黑龍江省委書記王憲魁'
原黑龍江省省長,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轉任黑龍江省委書記王憲魁

'副省長同時兼任黑龍江省公安廳廳長、邪黨委書記孫永波'
副省長同時兼任黑龍江省公安廳廳長、邪黨委書記孫永波

黑龍江省公安廳技術處處長王可立
黑龍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安慶華
依蘭縣委610:
徐海波:13104663971、045157238610
徐 豔:15045297878
趙衛東:13796812221
依蘭縣公安局:

'局長王慶豐:13329215577045157235201'
局長王慶豐:13329215577045157235201

'副局長李柏河:13796144444、045157235205'
副局長李柏河:13796144444、045157235205

趙朝貴:13796733333、045157235202
王稼祥:13796790123、045157235207
付國輝:13604818877、045157235208
郝愛民:13284999888、045157235209
孫 偉:13796675555、045157235206
刑偵大隊:
副大隊長孫道光 13904640786、辦0451-57234950
國保大隊

'隊長張英鐸13604815977'
隊長張英鐸13604815977

教導員郝劍飛13074567999
副隊長宋宇哲13936483388、045157227499
成 員凌文濤13936227777、045157223113
畢秀波
依蘭縣委政法委:
楊 旭:13804629303、045157237868
何佔江:13654606365、045157227996
劉維良:13936031118、045157223055
徐宏亮:13039992829、045157223055
達連河鎮:
孫玉坤:13114612345、045157210295
周天偉:13936602200、045157210294
熊雙喜:13766928161
楊秀蓮:13796163606
郭新光:13845164499
李寶玉:13936659650、045157218727
馬繼海:15146023631
三道崗鎮:
高 偉:13904641677、045157245011
王明輝:18945010777、045157245620
陳永和:13936659893、045157257830
李 傑:15046719697
盧延慶:13895836755
邢德忠:13766928985、045157245168
范玉鵬:13936659090、045157245343
宏克力鎮:
王鐵漢:13116699988、045157260475
魏國棟:13303652666、045157260257
解子祿:13138395777
陳文凱:13634812933
呂 文:13796166579
秦顯峰:13945631863、045157260259
通河縣委政法委(區號0451、郵編150900)
維穩辦57436108
綜治辦57436107
丁長林18945032111、辦57436277
秦 宇13945163337、宅57435486
閆振波13945120521
孫愛深13936043427、宅57429917
通河縣國保大隊隊長池海波15326628110濃河鎮派出所所長王漢富 15326628813南崗區分局局長谷昭旻 辦0451-87664120
南崗區分局局長徐德剛 宅0451-53644618

發稿:2013年04月14日  更新:2013年04月14日 01: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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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4/四川米易縣法院院長唐良宏遭惡報斃命-272058p.html

【字號】

四川米易縣法院院長唐良宏遭惡報斃命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繼米易縣法院刑事庭庭長周開瓊因昧著良心誣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遭惡報患乳腺癌之後,米易縣又一個迫害法輪功的法官遭惡報患癌症斃命,他就是米易縣法院院長唐良宏。

唐良宏,男,一九六二年出生,任撒蓮鄉惡黨書記及米易縣法院院長期間,跟隨中共惡黨及江澤民流氓集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唐良宏患肝癌,於二零一二年年底死亡,年僅五十歲。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共惡黨及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利用掌握的整部國家機器悍然發動了這場對全國億萬法輪功煉功群眾的血腥迫害和瘋狂迫害。唐良宏曾經擔任米易縣撒蓮鄉惡黨書記和米易縣法院院長,積極跟隨江氏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滔天罪行。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指導的真正性命雙修功法。法輪功修煉者有很高的心性標準,從做一個好人做起,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求名不求利,做事先考慮別人,發生矛盾找自己的不足,法輪功是真正的「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好功法。

修煉者通過修煉法輪功,普遍告別了疾病和痛苦,得到了身體的健康;大法直指人心,使修煉者的思想得以淨化、道德得以回升,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對社會的穩定、治安狀況的好轉和兩個文明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正面作用。

大法洪傳,米易縣撒蓮鄉是受益最大的地區之一。僅舉兩例:撒蓮鄉三大隊一直缺水,特別是旱季,莊稼無水澆灌歉收,甚至無收。過去,農民為了爭水灌地,吵嘴打架的事經常發生,甚至出現過傷人的事件。一九九六年,三大隊有三十五位農民修煉法輪功後,他們想問題做事情都先為別人考慮,缺水的季節,他們主動讓其他農民先放水灌地,他們後灌。從此再也沒有發生為爭水打架的事了。

一九九八年發生特大洪災,撒蓮拖長河溝路段的公路上淤泥積了二尺多深,多輛汽車、摩托車翻在溝下面,有的陷在淤泥中,不能前行,也不能後退。電話告知養路段,他們忙搶修國道公路;告知政府,他們沒有這筆經費。附近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知道後,自動帶上工具用了八、九個小時,將公路上的淤泥全部清理,使車輛得以順利通行。法輪功學員的善行義舉受到社會的普遍關注和高度評價,無不讚譽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

作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的唐良宏,無視法輪功給撒蓮人民和社會帶來巨大好處,跟隨江氏集團,昧著良心詆毀、抹黑這樣一個利國利民的好功法,殘酷迫害這樣一群修心向善,一心為他人著想的法輪功學員。

一.唐良宏任撒蓮鄉惡黨書記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唐良宏任撒蓮鄉惡黨書記,正是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高峰,為了實現江澤民「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的目的,唐良宏不遺餘力,成立了以惡黨副書記何富強、副鄉長陶雲春及武裝部長、治安員等組成撒蓮鄉「六一零」(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辦公室,把對法輪功的迫害作為全鄉壓倒一切的中心任務,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撒蓮鄉法輪功學員有二百多人次遭暴力洗腦;二百多人次遭綁架、抄家、關押;十二人被非法勞教;五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單位開除;三百多人次遭到經濟勒索,金額達二十多萬元。

1、辦洗腦班,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

唐良宏指揮鄉「六一零」多次辦洗腦班,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尤其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和二零零零年七月兩次全鄉性的洗腦班。鄉「六一零」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由打手專門監管,隨意打罵,法輪功學員完全失去人身自。白天,強迫法輪功學員掃街、沖廁所、清除街上所有的垃圾、裝卸車等髒話累活,晚上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誣蔑法輪大法的錄像,強行洗腦。

「六一零」私設公堂,私設刑法,對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銬、警棍電擊、電線當鞭子抽打、腳踏、打耳光、罰步跑、罰站、不准睡覺等手段暴力「轉化」,強迫表態不煉功,放棄「真善忍」的信仰。當法輪功學員提出抗議,鄉「六一零」頭目何富強威脅說:「上面有規定,打死幾個(法輪功學員)都不算犯法」。一位老年大法弟子以絕食抗議惡黨的迫害,另一個「六一零」頭目周從貴將這位已經絕食六天,沒有力氣站起來的老年人踢倒在地,當場昏過去。

據不完全統計,撒蓮鄉法輪功學員先後有二百多人次遭到暴力洗腦,法輪功學員做好人的權利被各級「六一零」給剝奪了。

2、唐良宏指使撒蓮鄉「六一零」人員伙同國保大隊警察暴力剝奪公民的上訪的權利

自九九年七月以來,中共惡黨利用掌握的國家機器,開足馬力迫害法輪功,靠造謠和謊言抹黑法輪功和大法師父,靠暴力禁止群眾修煉法輪功,靠強權改變群眾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澄清事實,討回公道,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說明真相,是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可是,公檢法司、「六一零」、政法委對上訪法輪功學員以「進京滋事,擾亂治安」為藉口,肆意抓捕、關押、罰款、酷刑折磨,甚至判刑、勞教。

唐良宏專門抽出撒蓮鄉副書記何富強、副鄉長周從貴、陶雲春及工作人員白廷飛、陳林平等人積極配合國保警察綁架、迫害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撒蓮鄉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有:蘇麗娟一次、何明珍二次、何明菊二次、王元品二次、劉長會二次、周盛會二次、馬鈴二次、羅江平一次、文福品一次、廖國美二次、江從猛二次、曾平蘭一次、王美二次、曾平陽父子、陳朝英夫婦等二十六人次之多。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到駐京辦人員搜身,搶走法輪功學員所帶的大法書及所有錢財;遭到惡警的打罵、侮辱、冷凍、戴手銬、不給飯吃、不准睡覺等酷刑折磨,並遭非法審訊、非法關押,強行收取生活費;被政保科非法罰款每人每次至少二百元;被鄉「六一零」洗腦、勞役,強行罰款、勒索「保證金」數萬元。因進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堅持真善忍信仰,劉長會、蘇麗娟等被非法勞教。蘇麗娟被單位開除,一九九九年的工資、獎金全扣。

3、唐良宏指使撒蓮鄉「六一零」人員伙同國保大隊瘋狂綁架迫害本鄉法輪功學員。

比較典型的有:

1)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羅江平、王美、馬玲(化名)、王元品、廖國美、陳朝英、曾國仲、莊福仙、余友瓊等三十二名撒蓮法輪功學員在本鄉三大隊九隊集體學法,撒蓮鄉「六一零」人員白廷飛、陳林平等伙同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等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鄉政府迫害,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男女老少關在一間屋裏,二十四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被強迫罰站、非法審訊,暴力洗腦。被鄉政府每人罰款一百元,其他人放回家,羅江平、王美、馬玲、王元品、廖國美、莊福仙等人被向金發等惡警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每人被政保科罰款二百元、勒索生活費一百五十元。其間,莊福仙的丈夫在家死亡,需要辦理後事,經再三要求,被國保警察勒索二百元,於五月十三日才將莊福仙回家。

2)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米易縣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撒蓮鄉拖長河溝一僻靜處集體學法,被撒蓮鄉「六一零」人員和縣「六一零」及公檢法人員包圍、毆打,馬玲、曾國仲、白朝霞、羅江平、曾世華、余友瓊、王元品、張洪英、莊德林、李銀奇、張正煥、周盛會、宋成會、曾平蘭、胡興玉等二十多名大法學員被綁架到公安局,胡興玉等七人被「教育」放回家,其餘人被非法關進看守所。曾國仲、白朝霞、曾世華、余友瓊、曾平蘭、馬玲等被政保科非法關押一個月,羅江平被關押三十六天,強迫每人交罰款二百元和生活費。王元品、張洪英、莊德林、李銀奇、張正煥、周盛會、宋成會等人被非法關押六個月,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米易縣法院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判刑:周盛會八年、張紅英四年、張正煥四年、莊德林三年半、李銀奇三年半、王元品三年半、宋成會四年。

羅江平於六月二十日遭綁架被非法關押期間,撒蓮鄉「六一零」人員陶迎春、白廷飛、陳林平、唐禮華帶領一幫黑打手,共二十幾人,闖入羅江平家恐嚇其妻子和女兒,搶走羅江平家的大彩電一台,年僅十歲的女兒嚇得驚叫,羅江平的妻子質問他們,不許他們搶東西,被鄉長陶迎春扭著手臂,手臂發青。 羅江平的四弟趕來制止陶的惡行,被打手們圍攻、恐嚇。

3)面對中共惡黨和米易「六一零」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世人被惡黨的謊言矇蔽的太深,米易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全縣大範圍的曝光惡黨迫害法輪功真相。米易「六一零」氣急敗壞的調集公檢法司和縣鄉兩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全縣進行拉網式的排查,查找資料的來源,查清掛橫幅、貼真相標語的人員。唐良宏派出鄉「六一零」人員楊鄉長、白廷飛、唐禮華、陶迎春、陳林平等人伙同政保科惡警周林,向金發,柴發祥,廖紅兵等惡警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先後有五十多名撒蓮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鄉政府非法審訊。廖國美、何明珍、王美、何明菊、馬玲、白廷先、江從猛、曾平蘭、羅江平、曾元芳、李會瓊、陳朝英、黃明福等人又被劫持到公安局政保科,吊銬在政保科樓道上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寒風刺骨。又被向金發、周林等惡警刑訊逼供。黃明福、陳朝英夫婦倆被吊銬一天一夜,非法罰款四百元;白廷先被吊銬四天三夜,罰款二百元;廖國美被吊銬兩天一夜,罰款二百元;曾元芳被吊銬一天一夜,罰款二百元;王美被吊銬兩天一夜,罰款二百元;何明珍被吊銬五天五夜。罰款二百元;何明菊被吊銬五天五夜,罰款二百元;馬玲被吊銬三天兩夜,又關進看守所七個月;江從猛被吊銬三天兩夜,又關進看守所七個月;羅江平被吊銬二天二夜,又被關押十一個月。何明珍、何明菊、馬玲、江從猛被非法勞教,李會瓊被非法判刑四年、羅江平被非法判刑五年。

4)二零零零年六月下旬,撒蓮鄉「六一零」人員陶春雲帶領一幫人闖入陳朝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了陳朝英全部大法書和師父的講法錄音帶、煉功帶等,搶走了現金二千九百元。陳朝英夫妻倆被綁架到鄉政府,遭到陶春雲、唐禮華及一幫打手的毒打,強迫幹重體力活。勞動之餘又遭罰站、長跑、站軍姿、烈日下暴曬。在這期間,陶春雲等一幫惡人再次闖入陳朝英家,搶走(陳朝英準備給兒子結婚用的)一台大彩電、兩頭大肥豬。陳朝英夫婦被非法關押九天,兒女們想方設法湊夠二千元交給鄉政府,才放他們回家,

5)二零零一年八月,王美被撒蓮鄉和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人非法抄家,王美被它們綁架到公安局,用手銬銬在二樓鐵欄杆上一天兩夜不給飯吃,又把王美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兩個月。 二零零一年十月,王美被非法勞教二年,政保科廖紅兵、柴發祥押送到勞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給飯吃。廖、柴還侵吞了家裏給王美的三百九十元錢。在成都轉運站體檢時,王美的身體不合格,勞教所不收,它們通過卑鄙手段強行將她送進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

6)二零零二年七月中旬,中共惡黨召開十六大前夕,米易的縣、鄉、村邪惡機構受「六一零」指使,企圖將劉長會抓到公安局再次迫害,劉長會被迫流離失所八個多月。家人不斷遭到恐嚇、騷擾,劉長會維持一家人生活的百貨店被迫關門,經濟損失四千多元。

7)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徐天福因發真相資料遭綁架,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米易縣法院對徐天福非法判刑九年,徐天福被強行劫持到四川德陽監獄遭受迫害。

8)二零零三年八月,何明菊與老伴和自家的五妹在擺龍門陣(嘮嗑),鄉「六一零」的夫成龍帶來了幾個便衣警察,有一個是丙谷派出所姓丁的小伙子,進門就抄家,搶走兩本《轉法輪》,十一盒法輪功教功錄像帶和煉功磁帶。把他們三人綁架到鄉政府說他們在一起煉功、集會、在串聯。被非法審問、強迫簽字。何明菊因說了一句法輪大法是正法,一個警察走過來,狠狠打了何明菊兩個耳光。

9)撒蓮鄉法輪功學員鄧昌蘭三次被鄉「六一零」綁架:二零零三年臘月鄧昌蘭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在一起學法交流,被撒蓮鄉「六一零」知道了,伙同國保警察抓走了四個法輪功學員。當鄧昌蘭從外面回家時,剛要到家,鄰居告訴她:警察到你家三次了,這會兒正在你家抄家,你不要回去了。等警察走後鄧昌蘭回家一看,師父的法像和所有的大法書籍都被抄走了,鄧昌蘭放在香爐下的五十元錢也被搶走了。沒等幾天惡警又來抓鄧昌蘭,鄧昌蘭被迫流離失所四個月後才回家。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國保大隊的楊梓華、李雪松等四個人闖入鄧昌蘭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書和真相資料,把鄧昌蘭銬到米易縣丙谷派出所,逼問鄧昌蘭真相資料是從哪裏來的,用手銬銬了一天一夜。二零零五年十二月15 日,四川省冬旅會在米易開現場會,從早上起,米易進城的各條通道、路口都布滿了崗哨,安寧橋頭有七、八人把守,戒備森嚴。各村的村長隊長參與守候,不准法輪功學員上街。惡人在街上發現法輪功學員鄧昌蘭,就在街上把鄧昌蘭抓捕,隨後抄家,抄走了屬於鄧昌蘭私人的東西。

4、唐良宏任撒蓮鄉惡黨書記期間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1)劉長會,女,四十多歲,家住撒蓮鄉三大隊八隊。劉長會被綁架、關押三次,強迫進洗腦班一次、流離失所八個多月,經濟損失六千多元。二零零零年一月中旬劉長會第二次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遭綁架,在攀枝花駐京辦劉長會的衣服、鞋、現金全部被搶走,押回米易在看守所關押了七十多天,其間遭到看守所惡警吳學明、劉獄警、黑獄警等人的殘酷迫害,雙手對銬,雙腳銬三十多斤重的腳鐐十五天、後又被一隻手反擰,卡住脖子將頭猛撞牆,頭和臉都撞出血,用電擊腳,嚴冬用冷水潑濕衣服冷的直打抖。二零零零年八月劉長會被非法勞教二年。

2)何明珍,女,五十多歲,家住撒蓮鄉平陽村十隊。何明珍被綁架、關押十次,被勒索二千多元。二零零零年因何明珍上訪和參加集體學法,其丈夫兩次被單位扣工資,在惡人的教唆下丈夫離婚,一個家庭被撤散。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撒蓮鄉「六一零」人員和政保科惡警向金發等人闖入何明珍家,非法抄家,並綁架到公安局銬在欄杆約七十個小時後,關押兩個月,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被公安局判勞教二年,由政保科惡警柴發祥,廖紅兵等人押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路途中惡警不讓吃飯、喝水,侵吞了何明珍等人的一千二百元錢。到楠木寺勞教所,體驗不合格拒收,帶回米易後又被非法關押了二個月,這過程中被惡警殘酷地折磨。

3)何明菊,女,四十多歲,家住撒蓮鄉平陽村。何明菊被非法關押六次,身體遭到殘酷摧殘,被搶劫、勒索現金三千多元,二零零零年四月,何明菊、何明菊的丈夫、女兒、女婿同時遭公安局關押,當年種的三畝多早市蔬菜正是收穫的時候,因無人管理、無人採摘出售,最後全部乾死,造成經濟損失近四萬多元。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何明菊被撒蓮鄉「六一零」頭目何福祥帶八、九個人綁架到鄉政府洗腦班,一進門就罰站、挨打,由十多個打手押著,強迫奴役,罰站在太陽壩裏暴曬,站軍姿、跑步,跑圈,何明菊遭惡人毒打三次,耳朵差點被打殘。面對殘酷迫害,何明菊等絕食抗議,絕食第八天何明菊已經有氣無力,皮包骨頭,唐良宏之流叫其子女代替寫了保證書交了二千元罰款,才將何明菊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在撒蓮平陽村五福橋下,被鄉「六一零」人員唐禮華伙同政保科李雪鬆綁架到公安局?銬在政保科走廊的欄杆上五天五夜,不給飯吃,不准睡覺,天下著小雨,北風吹著,身體被凍得發抖,後被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其間,何明菊被管教惡警罰戴手銬十七天,罰站、頂牆、潑冷水,刑訊逼供。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因何明菊身體被迫害的很虛弱,於是判監外執行。

4)王美,女,四十多歲,家住撒蓮鄉三大隊。王美被非法關押八次,遭到刑訊逼供,身體受到嚴重摧殘,被搶劫、罰款、勒索現金二千一百二十多元。二零零一年八月,撒蓮鄉「六一零」人員伙同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人闖入王美家,非法抄家,被綁架到公安局,用手銬銬在二樓鐵欄杆上一天兩夜不給飯吃,不准睡覺,後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 二零零一年十月,王美被非法勞教二年,政保科廖紅兵、柴發祥押送到勞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給飯吃。廖柴還侵吞了家裏給王美的三百九十元錢。在成都轉運站體檢時,王美的身體不合格,勞教所不收,它們通過卑鄙手段強行將她送進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

5)徐天福,男,五十多歲,米易縣撒蓮鄉三大隊農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王元品、周盛會等人在徐天福家煉功,突然闖進幾個警察,以政保科惡警周林為首搶走了徐天福的錄音機和煉功帶。第二天,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六日,撒蓮鄉「六一零」人員白廷飛、陳小平到徐天福家,對徐天福說:「你收拾簡單行李到縣上住幾天」,將徐天福騙到鄉政府後,當天就劫持到米易看守所關押迫害四十三天,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徐天福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徐天福被劫持到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才得以回家。

6)馬玲(化名),女,家住撒蓮鄉。馬玲遭綁架關押五次,被敲詐勒索一千二百多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馬玲發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三月,政保科的向金發、周林伙同撒蓮鄉「六一零」不法人員威脅恐嚇逼迫家人交二百元罰款。這伙人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對馬玲抄家,抄到真相資料,於是將馬玲綁架到國保大隊,被惡警向金發吊銬在鐵欄杆上三天兩夜,站不直、蹲不下,十分痛苦,不給飯吃不給水喝。隨後把馬玲關進看守所關押,其間,遭到惡警林海、赫獄警、劉啟朝、周林、廖紅兵等人毒打、頂牆、戴手銬等折磨。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馬玲被米易公安局被非法勞教二年,由廖紅兵、柴發祥押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在車上馬玲等法輪功學員被廖紅兵、柴發祥戴手銬,一天一夜不給飯吃。在轉運站體檢,馬玲的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廖紅兵等用金錢買通勞教所,將馬玲強行留在勞教所遭受迫害。

7)蘇麗娟,女,四十多歲,家住米易縣撒蓮鄉。蘇麗娟因參加集體學法及進京上訪遭綁架,關押三次,被搶劫、勒索千元以上,扣發一九九九年全年的工資獎金,被單位開除。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米易政保科警察廖紅兵、柴發祥伙同撒蓮鄉政府的何富強、唐禮華、夫成龍等非法闖入蘇麗娟家,從家中將蘇麗娟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五天,強行收取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其間,蘇麗娟被反覆提審,每次審訊都採用恐嚇、威脅、刑訊逼供,多次遭到辱罵、打耳光、拳打腳踢。當時政保科副科長廖紅兵因得不到她想要的東西,狠狠的打蘇麗娟一耳光,罵著叫蘇麗娟去死。看守所的吳學明、朱成龍、林海等體罰蘇麗娟蹲馬步、頂牆、不准睡覺、罰站通宵,把頭推去撞牆,雙手高舉貼在牆上,戴手銬。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蘇麗娟被劫持到楠木寺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8)江從猛,男,六十多歲,撒蓮鄉人。江從猛三次被綁架、關押,被勒索一千四百四十五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江從猛貼真相標語,被政保科向金發和周林綁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江從猛被獄警朱成龍勒索現金一百一十元,經常遭到毒打,罰頂牆,被折磨的周身發腫,吐血半年多。江從猛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長達七個多月。二零零一年十月,江從猛被米易公安局非法勞教,到了綿陽新華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無奈之下,只好將江從猛又押回米易看守所關押。江從猛又被公安局非法關押長達近八個月,被酷刑折磨的只剩一口氣了,政保科害怕江從猛死在看守所承擔責任,才將江從猛放回家。

9)何福蓉,女,四十多歲,米易縣撒蓮人。何福蓉因參加集體學法交流和進京上訪遭綁架關押三次,被勒索千元以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政保科警察廖紅兵、柴發祥伙同撒蓮鄉「六一零」人員唐禮華、夫成龍等將何福蓉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判何福蓉勞教二年,被劫持到楠木寺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10)周盛會,女, 六十多歲, 家住米易縣撒蓮鎮灣崍村二社。二零零零年一月,周盛會到北京上訪,遭警察的綁架、毒打。周盛會被警察打昏,鼻子被打的鮮血直流,滿臉、前胸衣服都是血,被幾個警察抬上警車。然後被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押五天。遭到駐京辦工作人員非法搜身,所帶的錢物被搜刮一空。強迫他們脫掉衣服、鞋子,只許穿內衣內褲。數九寒天的北京,冰天雪地,不送暖氣,以此來加重迫害。政保科警察廖紅兵等將周盛會押送回米易,關押在看守所遭到惡警的酷刑折磨。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押送到楠木寺勞教所,因身體虛弱,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

11)吳廷美, 女, 撒蓮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吳廷美參與大法真相資料大張貼,被政保科廖紅兵等綁架,關押在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三月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

12)白朝霞, 女, 三十多歲, 撒蓮鄉農民。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白朝霞發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三月,政保科向金發、廖紅兵、周林及撒蓮鄉「六一零」人員闖入白朝霞家,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八月,政保科向金發、周林等人將在家的白朝霞綁架到公安局,用手銬銬在二樓鐵欄杆上一天兩夜不給飯吃。 二零零一年十月,白朝霞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政保科廖紅兵、柴發祥押送到勞教所途中,一天一夜不給飯吃。白朝霞被劫持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迫害。

5、唐良宏任撒蓮鄉惡黨書記期間撒蓮鄉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1)王元品, 男, 六十多歲 家住撒蓮鎮灣崍村二社。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修煉前患有腎病、胃病、關節炎等多種疾病,因修煉不治而癒,思想境界得到昇華,一九九八年特大暴雨泥石流淹沒撒蓮拖長河溝公路,王元品等大法弟子自帶工具義務清理公路恢復交通。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王元品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受六次綁架迫害。其中兩次撒蓮鄉洗腦迫害、四次被關押在公安局看守所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上旬王元品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遭綁架,又遭攀枝花駐京辦工作人員的非法搜身、勒索,禁閉一天,只給吃了一餐飯,每人被勒索現金六十一元,遣返回米易後被米易政保科勒索罰款二百元。二零零零年一月,王元品再次到北京上訪,遭警察的綁架、毒打,被攀枝花駐京辦非法關押五天。遭到駐京辦工作人員非法搜身,所帶的錢物被搜刮一空。強迫王元品等大法弟子脫掉衣服、鞋子,只許穿內衣內褲。數九寒天的北京,冰天雪地,不送暖氣,以此來加重迫害。五天後,米易公安局的謝榮(巡警隊長)、廖紅兵(米易政保科副科長)將王元品等人押送回米易。在火車上,王元品被惡警謝榮用手銬銬在座位的鐵管子上。回米易被關押在看守所迫害一個月,每人被勒索罰款二百元,伙食費一百五十元。回家後,王元品又被劫持到撒蓮鄉洗腦班,遭到鄉「六一零」人員唐禮華、陳林平、白廷飛、龔自國、宋立華的洗腦迫害和酷刑折磨。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晚王元品等法輪功學員在拖長河溝學法,遭到唐禮華、龔自國的綁架。被劫持到米易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個月。其間,遭到周林等惡警的強行洗腦、非法審訊、戴手銬,因手銬太緊了,王元品的手被銬腫了。每人被勒索罰款二百元,生活費一百五十元。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王元品等法輪功學員在撒蓮拖長溝開交流會,被非法抓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2)周盛會, 女, 六十多歲, 家住撒蓮鄉灣崍村二社。一九九七年,周盛會得法修煉,修煉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一九九八年特大暴雨泥石流淹沒撒蓮拖長河溝公路,周盛會等大法弟子自帶工具義務清理公路恢復交通。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周盛會因不放棄大法修煉,遭惡黨迫害。二零零零年初周盛會到北京上訪說明法輪功真相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因周盛會在看守所身體被惡警迫害的虛弱勞教所拒收。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周盛會參加法會被非法抓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判被非法判刑八年,劫持到四川簡陽女子監獄迫害。

3)羅江平, 男, 四十多歲, 撒蓮鄉農民。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為了讓世人了解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羅江平發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被政保科警察楊梓華、周林、柴發祥、撒蓮鄉政府的白廷飛等人從家中將羅江平綁架,關押在看守所遭到惡警的酷刑折磨,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羅江平被米易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德陽監獄迫害。截至二零零二年,羅江平因參加集體學法、上訪、發真相資料被綁架、關押五次,被勒索一千四百六十五元。

4)李會瓊, 女, 四十多歲, 家住撒蓮鄉丙海壩。為了讓世人了解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會瓊散發真相資料遭綁架、關押,二零零一年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簡陽女子監獄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回家。截至二零零一年,李會瓊被綁架關押三次,被勒索罰款、保證金一千多元

5)徐天福, 男, 五十多歲, 米易縣撒蓮鄉三大隊農民。一九九六年徐天福有幸得法修煉,修煉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思想境界不斷昇華,明白了做人的目的,當地缺水的旱季,得法後的徐天福等大法弟子處處為別人著想,主動讓水給其他農民,從此結束了農民為爭水打架鬥毆的歷史,在社會上傳為佳話。可是像徐天福這樣的道德高尚的好人卻遭到中共惡黨的殘酷迫害。徐天福多次被非法關押、抄家,被米易縣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為了讓世人了解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二日,徐天福與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被惡意舉報遭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徐天福遭到惡警打罵、戴手銬、腳鐐。惡警逼問資料來源,徐天福不說,就遭到惡警的毒打,惡警打徐天福的耳光、拳擊身體,接著用手銬將徐天福反銬吊在窗戶的防護鐵條上,腳不著地。徐天福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徐天福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四川德陽監獄迫害。

二.唐良宏任米易縣法院院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

法院應該擔當起維護正義、懲惡揚善、保護公民合法權利的責任。可是在法輪功案件的審理上,唐良宏聽命於「六一零」的指揮,包庇、縱容國保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搶劫、關押、刑訊逼供的違法犯罪行為,包庇、縱容檢察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誣告陷害,助紂為虐。對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捏造事實,顛倒黑白,妄加定罪。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一年唐良宏任米易縣法院院長期間,有九名法輪功學員遭法院誣判。

1、米易法輪功學員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因發真相資料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法輪功學員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在米易小得石發真相資料被長江造林局攀枝花得石分局(原小得石儲木場)派出所綁架。當天,米易縣國保警察周林等與攀枝花市國安人員立即趕往小得石,伙同儲木場派出所非法審訊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審訊中惡警採取刑訊逼供。惡警把三位女法輪功學員吊在派出所的窗戶上、腳不沾地、抓她們的頭髮往牆上碰。小得石趕集的人很多,惡警把呂濤等三人捆在一起,押到人多的地方,公開羞辱呂濤等人。不明真相的世人辱罵法輪功學員,有的甚至罵她們:你們長得這麼漂亮,怎麼不去賣淫,卻去煉法輪功。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五日,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國保警察轉押到米易看守所。在轉押過程中,周林等國保警察用黑塑料袋將她們的頭套住,像運貨物一樣運到米易火車站附近的一個秘密黑窩,逼她們說出資料的來源。惡警把張洪英捆在大樹上凍了一夜,然後又將張洪英和呂濤合抱一棵大樹銬在一起,又凍了一夜。那是十一月的冬天,又冷又乾燥,她們口又渴卻不給一口水喝,後又被押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楊梓華、李雪松、周林、徐興把她們從早上九點一直吊到晚上睡覺的時候,連續吊了四天,手都被吊爪了,(放下來時周林還扳了好久才將吊扳直,)抓住她們的頭髮往牆上撞。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八個月,家屬不能見。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七日(星期天),米易法院非法對呂濤、張洪英、張家霜開庭。在法庭上,針對公訴人朱正富的胡編亂造,三位法輪功學員發言說:發真相資料是事實,那是在救人。法輪功學員質問法官:修「真、善、忍」是邪教?那甚麼是正教。法官和公訴人無言以對,並馬上制止她們的發言。開庭不到半小時,法官宣布休庭,稱:這個案子一個月後再審。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法院在看守所秘密對呂濤、張洪英、張家霜非法宣判,法官周開瓊從看守所監室鐵門的送飯口(大約七寸見方的一個口子)把判決書給張洪英、張家霜、呂濤看後叫她們簽字,她們看了判決書都未簽字,都把判決書扔出送飯口。可是法院不顧事實真相,違背法律,違背良知強行判呂濤五年,張洪英四年半,張家霜三年半。三人都被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呂濤三人被非法抓捕,家人也因此遭到株連迫害:

(1)呂濤家人受牽連遭受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國保惡警周林及米易城北居委會羅X等六人到呂濤的父親呂顯貴家抄家,呂顯貴拒絕開門,這伙人就翻上陽台,用刀割開紗窗從窗子翻進屋強行抄家,並將呂顯貴綁架,用塑料袋套住呂顯貴的頭劫持到米易火車站附近的一個黑窩內,用手銬將他銬在凳子上一夜,逼問呂濤的電腦、打印機在哪裏?這伙人非法抄走了兩台筆記本電腦和一台打印機及其他相關財產後才放了他。 呂濤的母親江益蘭的退休金(每月一千八百元),從二零零六年十一月開始到二零零七年底被全部扣發,從二零零七年底才開始每月只發三百元,以此來要挾江益蘭配合他們。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國保警察周林將江益蘭哄騙去公安局,江益蘭剛到國保大隊的辦公室周林等惡警就開始用刑,將江益蘭銬上手銬拖去拖來,用電風扇吹冷風凍她,逼迫江益蘭說呂濤做了多少真相資料,傳給了誰。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呂濤的哥哥呂波和嫂子喬菊月到米易檢察院詢問呂濤被非法起訴的情況,在檢察院碰到周林,被周林伙同楊梓華、徐興將呂波按在地上強行銬上手銬,把他們二人強行綁架到米易縣攀蓮鎮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當天呂波被放回,喬菊月在派出所被戴手銬,下午五點多被楊梓華、徐興非法關押到米易看守所,後又轉移到四川眉山市東坡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才放出。呂濤的丈夫王建因呂濤被抓捕受牽連而流離失所,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米易邪惡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王建被綁架關進看守所,因不報姓名被國保大隊非法關押長達三個月之久,出來時被敲詐勒索五百元。

(2)張洪英母親受牽連遭受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張洪英、張家霜的母親高龍英在家被國安騙去說是問話,高龍英來到公安局就被國保警察楊梓華、周林吊在攀蓮鎮派出所的窗戶上,腳不沾地。高龍英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們就把衣服拿來塞住高龍英的嘴,剛放下來,惡警又要將高龍英吊起,高龍英不配合,將雙手抱在胸前,攀枝花一個國保人員和楊梓華將高龍英的手臂從胸前扭到背後,用力過猛,高龍英的手臂被扭成粉碎性骨折。楊梓華等隨即將高龍英送到米易中醫院醫治,受傷的手臂縫了十幾針,又打上石膏固定。高龍英治傷期間,國保大隊專門找了四個閒雜人員晝夜監視高龍英,不准高龍英離開病房。邪惡之徒威脅高龍英說:「你如果要跑(離開醫院),把你打死就打死了,我們不負責任」。

2、米易法輪功學員唐興榮無辜在家中遭綁架,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

唐興榮, 女, 一九七零年出生 家住米易縣攀蓮鎮賢家村。2008 年七月三十一日晚上,米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攀蓮鎮派出所、攀蓮鎮政府及賢家村一夥惡人惡警,闖入唐興榮家中,搶走兩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和其它相關財物,並將唐興榮綁架到警車裏。唐興榮高喊「法輪大法好」,遭一惡警打耳光。 惡警將唐興榮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期間又將她綁架到米易火車站附近的一個黑窩內,惡警周林、徐興等將唐興榮吊銬起來毒打,用煙火燙她的臉。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八日,唐興榮在看守所不穿囚衣,惡警將唐興榮上老虎凳、綁死人床(手腳成大字銬在死人床上,不能大小便)。 米易縣法院沒有公布開庭時間、地點、內容,也沒有通知家屬(後來家屬質問參與庭審的法官,庭審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法官答覆:針對法輪功的案子根本不需要通知家屬),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對唐興榮秘密非法庭審,誣判五年。唐興榮不服提出上訴, 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米易縣法院對唐興榮再次秘密非法庭審。法庭上,唐興榮質問法官:「我修大法做好人犯了甚麼罪?楊梓華、周林、徐興在迫害我的時候,他們將我吊銬起毒打,並用煙火燙我的臉,他們算不算犯法?」 法官不答話,並不准唐興榮說話。開庭只有十多分鐘就草草收場,法院依然枉判唐興榮五年徒刑。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惡警將唐興榮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3、米易法輪功學員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先發真相資料遭綁架,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先到米易縣麻隴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米易縣國保大隊隊長楊梓華、警察周林、徐興、李雪松跟蹤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米易看守所。當天國保警察周林等對高龍英、周建先進行抄家;當天晚上丙谷派出所警察分別闖到張正煥、羅世美家抄家。羅世美家沒有人,警察將羅世美的家門砸爛,像土匪樣的闖入家中,抄走真相資料和光碟。在看守所,警察要給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仙照相被拒絕,被警察打耳光。

高龍英等四人被非法關押近五個月,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上午九點多,米易縣法院對高龍英、張正煥、周建先、羅世美四名大法弟子非法庭審。

法庭外,國保警察楊梓華、周林、徐興等在法庭外走來走去,把所有旁觀者和法輪功學員全部趕出法庭,趕出法院大門,不准參加旁聽。

法庭上,有審判長、陪審員、書記員的牌子,可是這些牌子都沒有姓名。法院的「審判」人員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敢寫上去。後來得知審判長是程明恆。整個法庭只有法院的「審判」人員、檢察院的「公訴人」、法警和國保大隊警察,沒有律師,沒有旁聽者。審判過程中,法官不准法輪功學員發言,不准當事人自己為自己辯護,由公訴人胡言亂語亂說一通,法官就宣判判決結果。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先對法院的非法判決不服向攀枝花市中級法院上訴,被中院無理駁回維持原判:誣判高龍英五年,張正?是四年,羅世美是三年,周建先是二年。高龍英、張正煥、羅世美、周建先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4、米易法輪功學員龔順會在家中遭綁架,被米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龔順會, 女, 三十多歲, 家住米易縣掛榜(現白馬鎮)鄉。龔順會修大法以來,原來身體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龔順會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思想境界得到昇華,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得到家庭、鄰里的一致好評。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惡黨在全國鋪天蓋地的迫害法輪功,龔順會為了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為了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自費印製真相資料,向世人發放,遭到邪黨的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國保大隊長楊梓華、副大隊長李雪松、警察周林三人強行闖入龔順會家,隨即進行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物品。把龔順會和其丈夫楊朝洪以及來做客的表姐王子菊一起抓去關押在米易看守所。楊朝洪和王子菊被非法關押二十七天,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釋放,而龔順會被繼續關押在看守所。

龔順會被非法抓捕後,米易公檢法互相勾結,採取卑鄙手段羅織罪名欲將龔順會定罪。龔順會為了澄清自己的清白,請了北京正義律師為自己辯護。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米易法院對龔順會非法庭審。法庭上,龔順會為自己遭受的迫害進行申訴,被公訴人朱正福無理打斷,不准龔順會陳述,不准龔順會說話。龔順會請的律師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時被庭長周開瓊蠻橫制止,律師據理力爭,但律師的辯護多次被法官打斷,最後,律師根據中國憲法及有關法律規定認為龔順會信仰和傳播法輪功無罪,要求法庭立即釋放!可是,周開瓊等人違背法律、違背良知,誣判龔順會有期徒刑四年((2009)米易刑初字第135號判決書)。龔順會不服,上訴到攀枝花市中院,再次請二位正義律師為自己辯護。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上午,米易縣法院和攀枝花中級法院在米易法院對龔順會非法開庭(二審)。在法庭上,法官以當事人請的律師未經法院同意(法律規定:請律師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法院無權審批,只能尊重當事人的權利)為由,不准正義律師為當事人辯護,律師拿出法律條文後,法官啞口,勉強允許一個律師辯護。律師以「信仰無罪 憲法至上」為題進行辯護,法官威脅律師說:你不是中國人,是美國派來的法輪功學員。說要調查律師的身份。辯護律師頂著壓力繼續發言。法官無理制止,繼續威脅律師說:你再說,警察和國安在外面等著你。正義律師沒有被威脅所嚇倒,義正詞嚴的指出:一審法官對龔順會庭審是違法的,國保大隊非法抄家和綁架法輪功學員也是違法的,龔順會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應當立即釋放。在中共「六一零」邪惡組織的操控下,二審法庭對龔順會維持原判。龔順會被法院誣判四年。

即使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審批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首先,法輪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正法,如文章開頭所闡述的,是得到實踐證明了的,是國際國內均公認的好功法。即使按照中共法律,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確或國家哪一個有權職能部門認定法輪功是邪教。

其二,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是完全合法的。

其三,法輪功學員講真相、上訪,是因為中共惡黨無端殘酷迫害法輪功。沒有中共對法輪功的栽贓陷害、迫害,就沒有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行為。法輪功學員澄清事實,講清被迫害真相是完全合法的。相反,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關押、刑訊逼供、起訴都是非法的。

其四,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是非法的:法院對法輪功案件的審理從來沒有公開,也不敢公開,違背《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法院審理案件一律公開」的原則;庭審不通知家屬,法官聲稱:針對法輪功案件根本不需要通知家屬,將法輪功學員另類看待;阻止公民旁聽,用暴力驅趕法院門外的民眾,國保警察徐興用腳踹,語言威脅一個公民,叫她滾回家,「不走就整死你」。庭審真是見不得人;法院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利,百般阻止、刁難律師為當事人的辯護。法官威脅律師說:你不是中國人,是美國派來的法輪功學員。說要調查律師的身份。蠻橫無理制止律師發言,並說:你(律師)再說,警察和國安在外面等著(抓)你;法院聲稱對法輪功學員裁判的法律依據是《刑法》三百條,當事人質問法庭:國家哪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到底破壞或影響了哪一部法律法規的實施?庭審人員無言以對。但是,法院卻不顧事實真相,不顧法律尊嚴,對眾多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妄加定罪。法院迫害的是善良、維護的是邪惡,哪有「正義」可言。

多行不義必自斃

有道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多行不義必自斃」, 唐良宏聽命於「六一零辦公室」,迫害一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修煉者毫不手軟,明知是錯的卻硬要一意孤行。唐良宏已經喪失了一個執政者和執法者的道義、喪失作為一個人應有的良知,為天理所不容!

唐良宏患癌症斃命是迫害好人招來的報應,這是上天對唐良宏作惡的懲罰,也是對參與迫害法輪功所有人員的警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首惡江澤民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十三年過去了,法輪功不但沒有被消滅,反而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深受各國政府和人民的擁戴和歡迎。社會需要「真善忍」、人類需要「真善忍」,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法輪功屬於全世界。

信仰無罪、制止迫害,已成為時代的最強音。 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同時,也把自己送上了歷史的絞刑架。解體中共,清算惡人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屆時,天理與人間正義決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行惡者,如不悔悟,一定會受到人間法律的制裁以及上天的懲罰!

希望受中共欺騙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人員,趕快醒悟,立即停止迫害,贖回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的罪過,退出中共組織,不做中共的陪葬品,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發稿:2013年04月14日  更新:2013年04月14日 0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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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問題是看清中共本質的試金石

文/夢醒 鄭岩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最近發現不少人(包括一些人權律師)對中共的「法制夢」、「憲政夢」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寄予了希望,陶醉其中,以為「這一次是真的」了,情願相信它數十年來對中國民眾、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深重罪業,只不過是「黨」內一小攝的「個別行為」,以為「法制中國」,就在眼前。中共會給中國帶來真正的法制嗎?看清中共的實質就不難解開這個疑問。

對中共來說,法律是施行獨裁專制的暴力工具

中共認為: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說白一點,就是其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是它施行獨裁專制的暴力工具的一種體現形式,而不是通常意義上國際法學界對法律的普遍認識──法律是社會公意的體現,是用以維護人類共同的普世價值──道德和良知的。所以在中國大陸,法律早已淪落成為中共可以肆意玩弄的騙人幌子,或者在倡導普世價值和人權、法制的國際大環境下,中共隨時也會用「法制」來裝點門面和玩「與國際社會接軌」的遊戲。

關於國際社會,具體說,一個執政黨耍流氓耍到如此爐火純青、毫無道德底線的地步,這是國際社會正常社會環境下的西方人士所不敢也不願意相信的。中共利用這一點,讓西方人士認為中共迫害法輪功雖然太殘酷,但一定是法輪功做了甚麼不對的事,中共才迫害的──利用西方人士在正常社會建立的正常概念,以及對中共本質的無知,來達到讓國際社會認同「中共迫害有理」這個彌天大謊。

在中國大陸,中共對法律甚麼時候用,甚麼時候不用,更是完全根據保全中共自己和內鬥的需要而定的。當它要用法律來迫害、欺壓民眾時,它會扯起「依法如何如何」的虎皮,會隨時制定各種非法的「法律」來嚇唬不知實情的民眾和矇騙國際社會。而當民眾覺醒,發現它根本沒講法律,轉過來用法律與之「對簿公堂」時,它馬上就不打自招了:「不要跟我講法律,我們不講法律」(西昌市政法委副書記劉某語),「我們就是不講法律」(成都市撫琴街辦「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謝世農語)……揭下「法律」的摭羞布,暴露出的就是赤裸裸的邪惡、流氓的本質。注意,這不僅是那些中共人員個人的流氓本質,而是中共的流氓本質在中共個體人員身上的普遍表現。

中共公檢法各部門人員普遍是有法律知識的法盲加流氓

這些年來,在律師和法輪功學員與邪黨公檢法各部門人員的接觸中,發現這些人普遍無法律意識,在對待法輪功學員或弱勢民眾時,他們態度蠻橫,有恃無恐,耍威風,耍流氓,只知有「黨」和「上級」命令而不知有法律規定,知法犯法、執法犯法,即使有部份人良知未泯,心知其錯,但也會以「沒辦法,要吃飯」之類的話來給自己繼續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找理由。

他們之所以敢這樣做,除了大家知道的他們被政法委,610等「上級」施壓、教唆,或以利益誘惑,以為背後有人撐腰,權大於法,以為做了任何壞事沒有後果的因素外,還有一個根本上的原因,那就是他們生活在一個根本不需要講法律的「黨國」之中,當今的中國,各地法官等人的「法盲」表現、犯罪行為不僅僅體現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筆者曾接觸過一些普通律師,他們僅涉及普通的刑事、民事案件,交談中他們對中共公檢法系統人員的表現也是嗤之以鼻,認為他們「普遍是法盲」,在他們那裏,只有黨和上級的「政策」、「指令」,只有背後的權與錢的交易,法律只不過是愚民和走過場的道具。

但是我們知道在真正法制的國家,法律是要約束所有人的,是一把雙刃劍,所以它們一旦清除了對手,權力鞏固時,它們還會「依法」治國、還會「憲政」嗎?請千萬記住:邪黨對專制和權力的無限貪慾使其永遠都不會把黨置於法律之下,用它們的話語體系講:無產階級專政(專制獨裁)與法制的矛盾是永遠不可調和的,不願放棄邪黨的本身,就明確說明它們內心已選擇了獨裁而不是法制,獨裁願意用法制來自設囚籠嗎?

所以,我們應該看清,中共這個邪黨就是中國所有人權災難、罪惡的真實根源(這已是海內外理性有識之士的共識),它是真正法制的天敵,目前邪黨所有欺騙世人的諸如「法制夢」、「憲政夢」的言行,不過是邪黨不同派別相互傾軋、打擊對方的手段,維護和鞏固權力的權益之計,只要有這個邪黨存在,中國永遠不可能有人權律師等等所期望的真正的法制,那些中共公檢法的人員,永遠都會是懂法、知法的「法盲」。

法輪功問題就是人們看清中共的試金石

其實法輪功問題就是人們看清中共的試金石。中共新一屆政府接手政權時間已不算太短,它們對待法輪功學員如何?殘酷迫害停止了嗎?對這些合法公民、善良民眾的抓捕、酷刑,判刑,有增無減,活摘器官照樣進行,過程中中共各級公檢法人員依然大量違法、大量犯罪……事實已表明,這麼多年,就是邪黨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迫害己不只是邪黨某一派或個別人的行為,邪黨內部未參與迫害的,但他們知道正在發生的一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縱容,不作為的同樣在犯罪,同樣難逃罪責。所以我們對邪黨的任何幻想都是做理智不清醒的迷夢。都是在加持這個邪黨的邪惡能量,讓它苟延殘喘,繼續迫害和欺騙中國民眾。

而那些在一線「犯罪」的中共各級公檢法人員,中共利用他們踐踏法制,迫害良善,是真正在害他們,因為有比普通人較穩定的「飯碗」,有違法犯罪後誘人的蠅頭小利,錯覺中他們真的以為自己是中共踐踏法律法制的受益者,卻不知道,他們只不過是中共利用的工具,和早已選定的「替罪羊」,一旦黨要緩解危機,要拋出一些人來「平民憤」,黨一定會把他們出賣得乾乾淨淨,要記住一點:黨不會給中國帶來真正的法制,也不講法律,但是它會利用法律,你犯下了這麼多證據確鑿的罪行,不「依法」出賣你出賣誰呢?,中共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知道這條法律是為誰制定的嗎?大家將來會明白,哦,原來是為中共利用的「替罪羊」量身定製的。

所以那些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的中共各級公檢法人員,是不是邪黨最大的受害者呢?中共給他們的是沒有任何希望的絕路和死路。

希望之路在何方?

但是並不是完全無路可走,這裏有一條希望的路:認清這個邪黨的本質,看清這個「黨媽」原來是吃人的「狼外婆」,是真正在害自己,把自己往絕路上逼,把自己拖為陪葬……才能使自己清醒,才能使自己從內心脫離這個邪黨,擺脫恐懼、仇恨和欺騙,擁有正常、獨立、完整的人格……《九評共產黨》能幫助你做到這一點。

如何對待法輪功,這是中共本質的試金石。近十四年的時間,這個測試早已水落石出,鐵板釘釘,就等蓋棺下葬了──中共因為迫害法輪功,已經註定了覆滅的下場,現在所做的一切,無非是還能拖延多少天而已。

我們應當放棄一切對邪黨的幻想,勇敢的面對法輪功真相,從根本上擺脫「黨文化」的桎梏,從思想深處清除對共產邪靈的恐懼和希冀,找回真正的自己,勇敢的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遠離中共邪黨的罪惡和災難。當更多的人做到這一點時,那就是我們中華民族走出迷夢、噩夢,迎來希望、美好和光明的時刻。

如果把一個沒有道德的國家比作死亡列車,中共就是這輛死亡列車的火車頭。世界需要真善忍,中國大陸的人心更需要真善忍。

發稿:2013年04月13日  更新:2013年04月13日 01: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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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套:大連法院突然取消庭審 幾百警察庭外抓人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四月十二日早晨,遼寧省大連市公檢法機構合謀設圈套,出動幾百警察,在大連市中級法院門外綁架了多名參加庭審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

遼寧大連中山區法院原稱,將於中山區法院四月十二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借用大連市中級法院第六庭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被構陷的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分別是:車忠山(男)、朱成乾(男)、王守臣(男)、汪濤(男)、佘鉞(男)、史佔順(男)、裴振波(男)、潘秀清(女)、林麗紅(女)、白如玉(女)、李聖傑(女)、郭松(男)、於波(男)。他們是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被綁架的七十九名法輪功學員中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四月十一日晚,中山區法院突然私自取消開庭,並不給辯護律師及家屬任何通知。也有消息說,有一位已抵達大連的參與辯護的律師,於四月十一日晚上突然被通知取消開庭,但無法確定是否真的取消。

四月十二日早約八點前後,大連人民廣場西側的大連市中級法院外圍二百米內,布滿了幾百警察和便衣,警察把法院門前所有周邊路口都用障礙堵住,各個路口都有警察把守,任何車輛不允許通行,便衣盤問過路人,不許靠近,即使在廣場公園散步或休息也不行。法院外邊電動門都沒打開,門口全都布滿了大、中、小型客車和警車,市政府門前也停了兩輛大型黑色玻璃大客車。

約八點二十分左右,法院外的警察開始抓人。

據目擊者說,警察開始抓人時,是看到五十歲以上的老年婦女就往警車上拽,不容分辯。能容二十二個座位的麵包車有好幾輛,抓到人就往麵包車上拖。

法輪功學員佘鉞的老母親,一到法院門口就被大連國保和中山分局警察綁架進警車。

馬欄子五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佘鉞的妻子華彩霞、宋衛東、王磊、王老師、老董、小徐。

大連法輪功學員趙振花被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

大連灣鎮兩位法輪功學員李長雙、秦姐被綁架。後李長雙被放回家。

目擊者說,截止十點前,警察還在抓人,十點左右,便衣在法院周邊又抓了兩名六十歲左右的法輪功學員。

與此同時,有些家屬當天要到庭旁聽,卻發現被警察堵住門口困於家中。家住大連灣的法輪功學員王守臣的妻子,早上六點正欲出門參加開庭,發現警察已堵住家門,將她圍困在家中,阻止她出門。

具體遭綁架的人數仍待查。

據悉,參與綁架的是大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和中山分局警察。中山分局警察頭目曹迅兵。原參與非法庭審的中山區法院法官是梁永國,公訴人是中山檢察院的曲慧勇。

發稿:2013年04月13日  更新:2013年04月13日 0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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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湖北黃梅縣法院非法庭審戴美霞 法官昏迷倒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黃梅縣法院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非法開庭,圖謀加重迫害已經被非法關押迫害十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戴美霞女士。北京、廣州兩位律師出庭為戴美霞作了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她。

非法庭審期間,一個「法官」突然昏迷倒地。這是否是上天在警示:助紂為虐,上蒼不容啊!

戴美霞被非法關押已經十個多月了,從精神到肉體已經是傷痕累累。她的父母、公婆為了她不知跑過多少次公安局和法院,眼含老淚,苦苦哀求,身心已經是疲憊不堪了。那天在法庭上,她的老父親悲傷的摔倒在地,滿臉都是血痕。

戴美霞女士,四十二歲,黃梅縣小池鎮塗嘴村人,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疾病得到康復,心地更加善良。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一家人被迫到一江之隔的江西省九江市以回收物品謀生,十年多了,幼小的兒子都不能正常撫養,親人不能團聚。

在這十幾年中,戴美霞多次遭到湖北、江西兩地惡警的殘酷迫害,多次遭綁架、抄家、敲詐勒索、騷擾,被關洗腦班遭罰站、毒打、不讓人吃飯、野蠻灌食、不讓睡覺、藥物摧殘等折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早晨,戴美霞在九江三中附近準備買防盜門,突然遭到黃梅縣公安局蹲坑的惡警黃偉等伙同九江惡警綁架,隨後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腦班),強制洗腦,遭受了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摧殘,被折磨得生命垂危。

黃梅縣法院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對戴美霞非法開庭,來自北京、廣州兩位正義律師從法律角度闡明戴美霞信仰法輪功合法(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要求無罪釋放。

黃梅縣當地近三百名民眾曾簽名按手印,他們在呼籲書中寫道:戴美霞是我們這裏的善良村民,孝敬父母,善待公婆,助人為樂。聯名要求法官主持正義,呵護善良,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戴美霞!

在此,敬請善良的人們伸出援手,共同呼籲黃梅縣的法官選擇道義良心,秉公執法,無罪釋放戴美霞!

發稿:2013年04月12日  更新:2013年04月12日 0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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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大陸勞教所酷刑受害者主體是法輪功學員

—— 評陸媒曝馬三家勞教所酷刑事件

文/鐘延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近日,《Lens視覺》雜誌發表兩萬字的獨家調查《走出馬三家》,將遼寧省馬三家女子勞教所的真實狀況:廉價勞作、體罰、蹲小號、電擊、上「大掛」、坐「老虎凳」、縛「死人床」……通過有名有姓的受害者的真實故事表現來,文章在網絡被不斷轉載後,持續發酵。

很多民眾看到令人髮指的酷刑悲憤難平,許多人表示中共的暴政太恐怖,不忍卒讀,根本無法相信這樣的暴行發生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更有讀者稱,媒體中曝光的馬三家勞教所是「人間地獄」。

之後,海外媒體,包括美聯社、BBC、德國之聲、加拿大的國家郵報等紛紛報導了這篇報導在中國社會引起的反響。事實上,大陸勞教所中,酷刑受害者的主體是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長達近十四年之久的迫害才是中國最大的人權問題。

勞教所酷刑受害者的主體是法輪功學員

大陸媒體曝光的這些在勞教所使用的酷刑最初和主要是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這一點是報導中迴避的。美聯社四月九日的報導稱,Lens雜誌對馬三家勞教所的虐待報告跟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十年前向國際社會作出的投訴相吻合。法輪功學員說,馬三家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最殘暴的強制洗腦中心。

自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嫉,決定迫害法輪功,並在中共裏設立」六一零」辦公室以來,從上到下的國家機器都被利用來打壓法輪功。為了實現「轉化率」,勞教所、拘留所、和各種名目的洗腦中心不斷接到的「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對法輪功可以不依據法律」、「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等一道道來自最高權力者的命令,以及不遺餘力地「轉化」法輪功學員,將帶來的金錢的獎勵、平步青雲的仕途誘惑,讓那些勞教所的警察變成了人間煉獄中的魔鬼。

據維基百科的數據,法輪功學員在現今中國所有良心犯中所佔比例最大。不計算監獄、拘留所,中國三百四十間勞教所關押的至少二十五萬人當中,約百分之五十以上是法輪功學員,經聯合國記錄在案的中國酷刑和虐待指控案例中,百分之六十六是法輪功學員。

馬三家因迫害法輪功起家、濫施酷刑

馬三家是靠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起家的。位於瀋陽市於洪區的馬三家教養院,一九九九年以前連年虧損,連電費都繳不上。迫害開始後,當地政府對於從省內各地押送到馬三家教養院的法輪功學員,按每人一萬元撥款。二零零四年時曾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的法輪功學員總人數已達到四千餘人,那就是四千萬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原來的馬三家教養院立即成立了女二所,隸屬中共司法部管轄,是專門用來非法關押、「重點轉化」堅定信仰的女法輪功學員的強化洗腦場所。女二所的任務,還包括取得和總結轉化洗腦「經驗」,然後向全國推廣。

中共司法部曾撥專款一百萬元給馬三家擴充「環境」,中共「六一零」頭子羅幹、劉京等曾多次來此指揮迫害。前政法委書記羅幹曾多次給馬三家指示並親自蹲點,命令加大迫害法輪功的力度。

二零零二年,迫害法輪功的另一代表人物薄熙來,一當上遼寧省省長,便下令新建擴建了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龍山教養院、沈新勞教所等;二零零三年,薄熙來批准投資十億元在遼寧省進行監獄擴大規模的改造工程,僅在馬三家一地就耗資五億多元,建成中國第一座監獄城,佔地二千畝,興建馬三家女子勞教所。遼寧省司法廳高級官員曾在馬三家勞教所解教大會上說:「對付法輪功的財政投入已超過了一場戰爭的經費。」迫害期間,遼寧省成為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

惡警蘇境任馬三家勞教所所長期間,因迫害法輪功不遺餘力,被中共六一零辦公室授予「二等功」、被中共司法部獎勵五萬元;二零零三年九月,得「全國英模二等獎」。副所長邵麗獲獎三萬元。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大陸媒體曝光勞教所酷刑之日,明慧網共有八千一百零九篇報導、評論、期刊揭露和談論法輪功學員在馬三家勞教所受迫害的經歷。除了上述酷刑外,還有對女性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的性侵,電擊私處、將女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投入男牢,任其蹂躪。據海外人權組織報導,二零零零年十月,中共前政法委書記羅幹在馬三家勞教所蹲點之際,馬三家勞教所的警察,將十八位堅持修煉不「轉化」的女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任男犯人強姦,導致至少五人死亡、七人精神失常、餘者致殘。

「人間地獄」馬三家勞教所臭名昭著的酷刑和折磨手段,在過去的十幾年時間裏卻成了全國各地勞教所紛紛效仿的「榜樣」。除了酷刑外,而對法輪功學員的性迫害成為馬三家普遍使用的迫害手段,並被傳至全國各地的勞教所,強姦、輪姦等惡性事件頻發,大批法輪功學員被虐殺。

《走出馬三家》中描述的劉玉玲、王桂蘭、張亞華等遭受的酷刑折磨,在過去十三年中在中國的大大小小的勞教所、洗腦中心中一刻不停地發生在不放棄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身上。他們中有老人、婦女、青壯年、也有未成年的孩子。

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勞教所的酷刑受害者

據知情者稱,馬三家的酷刑最初是用在法輪功學員身上,後來,開始用在普通的被勞教人員的身上。經過十幾年對法輪功的迫害,勞教系統已經將迫害的對像擴大到了普通訪民、正義記者、律師、拆遷戶、在互聯網上傳遞「敏感信息」者、異議人士等等,都可以成為被勞教和被濫施酷刑的對像。各地政法委官吏為了抓人方便,甚至直接把被打擊對像說成是「法輪功」,因為這樣,他們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大打出手了。

在一般人的印象裏,勞教離我們很遙遠。然而,現實卻屢屢證明了一點,勞教並不遠,每個人都可能成為被中共勞教的對像。有個形像的比喻,勞教是我們身邊的一顆地雷,如果不小心,下一個走入馬三家的人,或許就是我們自己。

不要對中共心存幻想

大陸媒體曝光勞教所的罪惡,新的中共當局放風說要關閉勞教所,說白了,不過是為了應對日益增長的國際、國內輿論的壓力,為了平息長期積累的民怨,更為了延緩指日可待的滅亡,不得不做出的改變,或者說是要掩蓋其反人類罪行的作秀。如果因為中共這些「漂白」的行為,對其心存幻想就大錯特錯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仍在持續著,甚至變本加厲,當局仍在綁架法輪功學員,並踐踏法律,將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判刑入獄。無論中共如何改頭換面,其反人類的本質從來沒有改變過,而中共對中國民眾犯下的反人類罪行,已經讓其走進了死胡同,只有面對審判和清算的份了。

毋庸置疑,大陸媒體這篇曝光勞教所酷刑的文章在揭露勞教制度黑幕上撕開了一道口子,但是,顯然對發生在勞教所中大規模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還是被有意迴避著。一旦這一真相大曝光就意味著,以江羅劉周為代表的中共在長達十四年之久,利用國家機器大規模迫害法輪功的事實,那些為迫害法輪功而編造的謊言,也會瞬間不攻自破。

在過去的十幾年中,江羅劉周集團一方面在國內全力迫害法輪功,通過酷刑、監禁、洗腦逼迫善良的民眾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一方面欺騙國際社會。中國民眾會看到中共的一切說辭都是欺騙,而海外的正義的媒體和網站,講述的都是真相。

一旦全國的老百姓知道中共邪黨對上億的中國民眾犯下的滔天罪惡時,中共的滅亡可能就在一夕之間。

發稿:2013年04月12日  更新:2013年04月12日 03: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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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本質不變 中共迫害再轉型

—— ──勞教改獄刑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明慧記者求真報導)中共習李上台四個多月了,迫害法輪功政策不但沒改,反而變本加厲。無數事實證實著李洪志師父在《保持清醒》中告誡法輪功學員們的:「不要對中共邪黨抱有任何希望。這只惡魔是為毀滅人類而來」;「只要邪黨還存在,它的本質就永遠都不會改變的。」

據悉,僅今年三月份,遼寧瀋陽、黑龍江哈爾濱等地已無理抓捕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家屬去瀋陽看守所要人,看守所拿出照片。因照片上的學員們均已脫相,家屬難以辨認。

本月(四月)初,江蘇靖江市法院公然非法拘捕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王全章。

三月十九日午間,有人去遼寧省女子監獄探望被中共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親屬時,發現該監獄門口外有二十多名從外地轉移過來的女法輪功學員。她們每人背著一個大包行李,許多人頭髮都白了。她們兩邊是全副武裝荷槍實彈、耀武揚威的中共士兵,端著衝鋒槍,一個個虎視眈眈,如臨大敵。

目睹此情此景,該當事人十分感慨地說:中共欺騙士兵和民眾,讓無辜的士兵在朝鮮戰場、越南戰場被打得屁滾尿流,屍橫異邦,可是在國內對手無寸鐵、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卻如此耀武揚威,嗚呼哀哉!悲哉!怪哉!

當事人並提請世人關注:這批人很可能就是從外地勞教所轉移過來,到監獄繼續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直接轉為非法監獄關押。

回顧歷史,一九九九年這場迫害初登場時,電視、廣播、報紙等等所有的宣傳機器鋪天蓋地地污衊和攻擊法輪功。在遭到國內外異議、迫害無法持續的情況下,二零零一年初,中共江羅劉周推出「天安門自焚」騙局,轉移視線、轉嫁危機;此後的多年來,中共採取諸多掩蓋、粉飾和拉攏手段,同時迫害的政策和行為從未改變。

有關明慧評論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中共邪黨就是惡魔,對它不能抱有任何幻想,它放出來的廢除勞教制度的氣球,是用來粉飾自己、避重就輕、轉移視線、麻痺世人的。」

大量的明慧資料表明,從九九年到現在十三年來,中共勞教所最重大的角色是作為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和場所,勞教所、洗腦班、監獄、法庭、警察、國安、軍隊均與「六一零」狼狽為奸,成為一部龐大迫害機器的不同部件;中共害怕人們看清迫害上億法輪功學員這個中國最大的人權問題和社會問題,想把人們的注意力牽制在所謂解體勞教所和對弱勢群體的酷刑上;中共害怕自己徹底解體,想拖延死期,想讓人們特別是西方社會幻想中共有「和平演變」的能力和希望,讓人們浪費時間等著中共廢除勞教制度。──即便中共有朝一日真的不得已而廢除了勞教所,洗腦班-監獄-法庭-警察-國安-軍隊-「六一零」這一部龐大迫害機器照樣運作,被勞教所非法關押、被隨意延期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直接轉送到監獄關押,這絕不是真正主持正義、持道德原則的人們所希望的結果。

海外法輪功學員說,丟掉幻想,正視現實,讓善念和良知主宰自己,我們才能制止邪惡、真正結束對上億法輪功學員的這場迫害,以及中共對世人的欺騙和毒害。

發稿:2013年04月11日  更新:2013年04月11日 2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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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蘭州法院企圖強行開庭 

陳德光家人正告法院違法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省報導)三月二十二日,甘肅蘭州市紅古區法院欲對兩年前因發神韻光盤被綁架的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法輪功學員陳德光夫婦非法開庭。

之前,曾經兩次上交蘭州市中級法院,欲以「顛覆國家罪」將陳德光、盛春梅夫婦非法判刑。中院以證據不足打回,當局卻不放人,而紅古區法院還想以所謂「組織利用×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非法判他們。在開庭頭天通知律師,使律師根本無法趕過來辯護,陳的子女要求為父母辯護,被紅古區法院拒絕。家人正告法院,如果不等律師到庭辯護就非法開庭,將到北京起訴紅古區法院。法院無恥要求陳的家人解聘律師,被拒絕,現延期開庭。

事件回放

法輪功學員陳德光,一九四六年出生,原四冶西北分公司職工(現已破產),家住紅古區海石灣大通路。修煉法輪功前身患腰肌勞損、頸椎骨質增生、胃下垂等多種疾病,而且每天要抽兩包半煙,天天都喝酒;一九九七年八月開始修煉大法不久,一身疾病不翼而飛,煙、酒都戒了。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陳德光老人受到種種迫害,曾經被打斷肋骨、非法勞教,一家人多次被騷擾的無法正常生活。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陳德光與老伴盛春梅在蘭州市紅古區花莊鎮給世人贈送神韻光盤時被花莊派出所非法抓捕,期間受到警察張國維的刑訊逼供,後來,陳德光被關入看守所(先是在海石灣的紅古看守所,同年十一月被送到蘭州市第二看守所)。盛春梅因身體狀況不好先是取保候審。

在取保候審一年後,邪惡之徒先是以欺騙的手段以簽字為由想將盛春梅騙到公安局,無果後,他們就四處搜查跟蹤,用手機定位等方法找到了盛春梅,非法抓捕了她,並將她送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抓捕盛春梅時,惡人並沒有出示任何搜查證,且是從窗戶強行闖入的。

證據不足,兩次被退回

從二零一一年十月中旬後,此案轉入蘭州市檢察院,進入了所謂的審查起訴階段,在此階段因證據不足兩次退回補充所謂的「證據」。二零一二年五月底,陳德光接到了起訴書,並得到通知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開庭。夫婦二人的辯護律師已經提前到達。但是到六月十二日上午,律師突然接到法官的電話通知:因政法委的介入開庭延期,具體開庭日期另行通知。

從六月中旬到九月中旬,陳德光、盛春梅夫婦一事一直沒有消息,九月底十月初時家屬接到律師的電話通知,檢察院撤訴了,家屬打電話分別到法院和檢察院核實,此消息屬實,當家屬問及當時當事檢察官施興林:「既然撤訴了,為甚麼不放人?」時,施興林說:「誰說不起訴了?」

時間轉眼又到了二零一三年一月底,家屬又接到律師的電話說陳德光、盛春梅又要轉到紅古區法院(從中級法院轉到地方法院)。家屬又與紅古區法院的張雪林法官聯繫,家屬說給父母兩方均請有辯護律師,法官讓家屬與律師聯繫,將手續交到法官處,盛春梅的辯護律師在遞交手續的時候,家屬發現了甘肅省對公檢法司的通電,大致內容為:「為了避免法輪功組織以維護人權請律師辯護……」(因掃了一眼,並沒有記得十分清楚)的電文。

律師遞交完手續的後,去第一看守所會見了盛春梅,發現她未修煉時患的疾病復發,高血壓(高壓有時達到180,糖尿病,僅有的右眼也視物不清,雙耳聽力也明顯下降,聽不清。律師見此,給家屬建議取保候審,並寫了「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要求變更為取保候審,讓家屬遞交給法官,家屬打電話,面見法官後,法官不接受,要求家屬附上病歷(刑事訴訟法中規定:辦理取保候審並不需要病歷)。

法院企圖強行非法開庭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家屬在給陳德光買東西時,才知道三月二十二日要在紅古區法院開庭,在此之前家屬並未接到法官或律師的電話通知(法律規定開庭通知書必須在開庭三日前送達律師處)。

當天中午家屬在與律師聯繫後得知,律師是與家屬同一天得到電話通知的(而書面通知到達律師事務所的時間是21日上午)而在幾天前紅古區法院的書記員給律師打電話說要寄出庭通知書時,問他幾號開庭,書記員說不知道。由於沒有及時收到出庭通知書,律師無法按時出庭辯護,所以在二十日下午至二十一日全天律師和家人都盡力聯繫法官張雪林與其協商將開庭時間延後至星期一(二十五日),法官不同意,只是要求家屬與律師聯繫讓律師儘快趕來。而律師即使坐飛機也無法趕上開庭,最後無奈做出「法官強行開庭,則律師和家屬均要對其進行控告的決定」。

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家屬提前來到法院門口(十點開庭),再次與法官協商延期開庭。打通電話後法官張雪林從法院出來(二十二日法院不讓人進,說是必須憑票進入),張雪林說:「既然律師無法到場,那麼讓兩位律師寫延期開庭申請書,傳真過來。」後來,因其中一位律師因工作無法寫延期申請書,法官先勸家屬解聘律師,當家屬堅決拒絕,並告訴他說:現在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你延期開庭。另一個是你強行開庭,我控告你。

之後,法官又讓家屬寫一份延期開庭申請書,說是要交給上級討論是否延期開庭,從十點到十二點半,他們一直在所謂的研究。無果後,只得宣布延期。

後來賀建中的案件開庭時,律師也會見了陳德光(陳德光和賀建中的代理律師是一個人),才了解到在那兩個半小時,張雪林法官、庭長和一些別人(陳德光沒記住)一直在騙陳德光,說律師來不了了,給你換個不要錢的律師,你把他們解雇了之類的話。但陳德光始終堅定一念:我只要我的律師,其他的一概不要。才使得他們的奸計無法得逞。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新法院
電話:電話長途區號:0931
院長:6211617
辦公室:6211656
經濟庭、民庭、執行庭 6211283
蘭州市紅古區法院郵編730084
趙新宇邪黨書記院長
魯長來邪黨成員副院長
朱存勝邪黨成員副院長
陳春香邪黨成員副院長
吳存乾邪黨成員民二庭庭長
李信邪黨成員政工科科長
談應勝邪黨成員辦公室主任
紅古法庭庭長魯吉年
執行庭庭長史英博
刑事審判庭庭長周天民
政委錢崇喜立案庭庭長高紅
主審法官:張雪林 13609381509  0931-6229874

蘭州市紅古區檢察院
地址: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新檢察院
郵編:730084
檢察院公訴人:索劍秋

蘭州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華林路333號
郵編:730050
所長:金愛興
教導員:魯維民
副所長:楊繼武
副所長:王煜

發稿:2013年04月11日  更新:2013年04月11日 0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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